低分子肝素注射导致过敏反应及其他:发生率低。有全身过敏反应也有局部过敏反应。应对措施包括停药,换药,抗过敏。
7. 低分子肝素减量或停药指征(部分学者意见):D-二聚体降到 0.3~0.4 mg/L;APTT 延长大于 1.5 倍;血小板低于原值的 30% 到 50%;严重过敏、出血。
8. 低分子肝素使用禁忌症:对肝素和低分子肝素过敏者;严重的凝血障碍;有低分子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;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者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;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,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感染除外。
9. 低分子肝素不推荐使用人群:严重肾功能损害;出血性脑卒中;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;与其他药物共用。
10. 低分子肝素对胎儿和新生儿的不良影响:不增加畸形、出血风险;不通过胎盘屏障,不分泌乳汁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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